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2年11月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作出如下安排,请参照执行。
一、学习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
1. 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强调 始终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 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闻通稿)
2.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新闻通稿)
3.习近平在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强调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为实现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而团结奋斗(新闻通稿)
(二)党的二十大精神
4.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教育、科技、人才的重大部署(节选)
5.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党的二十大的主题的论述(节选)
6. 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的决定
(三)其他
7.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七—八章(另见书籍)
二、学习要求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本月学习重点是: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的主题,深刻领会教育科技人才方面的重大部署。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更好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建立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不断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2.力求学习实效。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严格做好学习考勤和档案管理,特别是开展好学习研讨,规范会议记录,创新学习形式。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结合起来,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和其他学习参考读物,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党委宣传部
2022年11月9日